(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了《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局依据相关法律和职责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卫健局办公室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工作计划。包括本局年度、季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医疗服务、疫情防控、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信息。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
7.公共服务。包括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的统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单位主要采取政府公开栏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我单位当面受理点:单位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62-289533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jlny.com)上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紫城镇广场三路43号(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62—2895333 传真号码:0762—2895336
邮政编码:517400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365国际网站_日博365wWW133562_365骑士版app下载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我局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密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